水利水电学院党员质量保障体系

发布者:水电院发布时间:2013-07-17浏览次数:248

政治引导环节。坚持早启发、早引导、早发现,做好新生入党启蒙教育。在新生入学教育阶段,上好第一堂党课,开展党的基本知识及大学生中发展党员的政策教育,提高他们对党的认识,激发他们的政治热情,积极引导他们向党组织靠拢。通过查阅新生档案,观察他们入学阶段参与社会工作、集体活动的表现,及时发现思想表现好、有培养潜力的好苗子,尽早建立起一支数量充足、素质较高的入党申请人队伍,夯实大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的基础。

培养考察环节。对于递交了入党申请书的大学生,党支部要在一个月内派人与其谈话,了解其思想动态,安排他们参加“学党章、学理论”组活动,指导他们学习党的基本知识。要经常对申请人进行分析研究,及时把基本素质好、入党积极性高的优秀团员、学生骨干吸收到大学生入党积极分子队伍中来;要定期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考察,考察结果要有记录。主要从其政治思想、学习态度与成绩、工作热情与能力、群众基础与评价以及日常管理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指出存在的缺点与不足,明确改进的目标和努力方向;对于经过一年以上培养考察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或支部大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时,指定入党介绍人,本科生有一名必须为班导师,如班导师不是党员的,可请学院其他党员老师担任入党介绍人。研究生入党介绍人其中一位必须是导师,如果导师为非共产党员,则需请导师团队中的另外一位党员老师担任。入党积极分子在培养过程中,党支部可根据当年度的“党内组织安排的意见”,定期组织大家撰写思想汇报。对于积极分子培养过程中的的考察纪实,至少有一篇需请老师入党介绍人撰写。对于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要采取党校团校培训、吸收其参加党内活动等培养教育措施,强化其理论学习和实践锻炼;要加强对培养联系人的教育、管理和培训,强化其责任意识和组织观念,督促其定期与联系对象谈话、交流指导,及时总结、汇报联系对象的教育培养情况,真正使培养联系工作落到实处。

群调必须征求至少五名任课教师的意见,教师具有“一票否俱全”

吸收入党环节。支部给出综合意见中,须有作为入党介绍人的老师给出意见。对于党组织要认真做好大学生入党前的预审工作,主要审查发展对象是否符合入党条件、各种材料和手续是否符合党组织的规定等;对预审合格的发展对象在一定范围内公示一周;真组织召开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与会党员要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进行充分讨论,提出积极中肯的意见和建议。在批准申请人入党之前,院()党委(党总支)要认真做好与发展对象的谈话工作,没有经过谈话的不得接收入党,谈话中发现问题的要暂缓发展。预备党员必须由党委或经过授权的党总支审批,没有经过授权的党总支不得审批预备党员。党委审批预备党员,必须集体讨论、表决决定。本科生、研究生在毕业前三个月,原则上不发展入党。

预备党员转正环节。支部给出转正综合意见中,必须有作为入党介绍人的老师给出预备期表现的意见。学生成为预备党员后,党组织要及时将其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通过多种方式进一步加强教育和考察,重点考察他们在预备期内遵守党的纪律、执行党的决定、履行党员义务、行使党员权利、保守党的秘密、发挥党员作用情况。预备党员要积极参加组织生活和实践锻炼,定期向党支部汇报自己的思想、学习和工作情况,自觉接受党组织的监督,不断提高自身的党员意识和党性修养。预备党员必须经过一年的预备期,党支部每季度要讨论一次预备党员的教育和考察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同本人谈话。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前一个月,要主动向党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支部大会要根据预备党员在预备期内的现实表现,按照规定程序对其做出能否按期转为正式党员的决议,并及时报上级党组织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