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海大学水利水电学院2017年选拔硕博连读研究生考核细则

发布者:水电院发布时间:2017-03-03浏览次数:1303

河海大学水利水电学院
  2017年选拔硕博连读研究生考核细则
  根据河海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公告(硕博连读)、相关文件及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水利水电学院的实际情况,经认真讨论,制定如下考核细则:
  一、考核工作原则
  1、坚持科学选拔,择优录取综合素质高、科研能力强的优秀硕士研究生,确保生源质量,宁缺勿滥。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申请学生的合法权益。
  3、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综合知识、创新精神和培养潜能等方面的综合考核。
  4、坚持客观评价。
  二、考核工作组织
  为做好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我院特成立选拔硕博连读研究生考核工作小组,负责领导、协调全院的选拔硕博连读研究生考核工作,对学院录取工作进行监督,保证考核工作公开、公平、科学、合理地进行。
  三、考核要求
  1、参加我院考核的学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硕士阶段学习成绩证明(研究生秘书盖章);
  ②各类证书(英语四、六级、计算机等级证明、各类获奖证书等)复印件;
  ③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陈述和证明;
  ④河海大学硕博连读申请表;
  ⑤《河海大学硕博连读专家推荐书》(2份)。《专家推荐书》应由两名与本学科相关的副高以上职称的专家出具(其中一名专家应为申请人硕士阶段导师)。
  2、申请学生所提供的信息必须真实,如查出有不符事实的信息,取消其考核资格,并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四、考核内容及方式
  1、我院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素质审核。根据素质审核结果,择优确定进入考核的候选人;
  2、考核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对学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操作技能、外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以及申请人分析、解决问题以及进行创新的综合能力等进行考察;
  3、申请人须向面试考核组作报告,内容包括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的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理由等;
  4、考核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对于合格考生,名单排序后报研究生院审批。
  五、考核时间地点
  时间:2017年3月3日下午2:30
  地点:水电馆329会议室
  六、其它
  本细则中未提及事项按河海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公告(硕博连读)通知文件规定执行。
                                                   水利水电学院
                                                      2017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