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河海大学水电学院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方案

发布者:水电院发布时间:2015-12-10浏览次数:714

根据《河海大学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方案》(河海委发〔2015〕37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党员组织关系排查,从严落实党员管理制度,规范党员组织关系管理,从源头上治理党员组织关系“空挂”“失联”(长期不与党组织联系)等现象,解决“口袋党员”“隐身党员”等问题,确保每一名党员都置身于党组织的有效管理之中,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二、工作内容
      以党支部为单位,采用“双查”(党支部自查、学院党委工作组核查)办法,理清管理范围内党员基本情况,统一规范党员情况记载、党员名册。重点摸清流动党员底数、现状,按照规定进行规范化管理;理顺“空挂”党员组织隶属关系;全面排查“失联”党员,并区别情况做出组织处理。
  在全面排查的同时,重点对大学生党员特别是组织关系保留在学校的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进行排查;对于长期在国(境)外进修、学习的教职工党员组织关系进行全面排查。
  三、工作程序
  1.组建工作队伍。学院党委成立专门工作小组,党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党委副书记统筹安排各项工作,各党支部书记为直接责任人。
  2.开展专题培训。学院党委对党支部书记进行集中培训,培训的主要内容是熟悉党员组织关系排查的工作要求、党章有关规定、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和处置不合格党员的政策文件等。
  3.党支部自查。各党支部全面梳理党员在册情况和交纳党费、参加组织生活、接转组织关系情况,按照统一格式,制作本支部党员名册,列出流动、“空挂”、“失联”等党员名单。
  4.学院党委工作组按照“三查三核”的要求进行核查。“三查”:一查基本信息,看党员的基本情况、联系方式等是否齐全;二查交纳党费、参加组织生活情况,看党员组织隶属关系是否合理、流动党员管理是否到位;三查接转组织关系情况,看转入党员身份是否存疑,转出党员关系是否落实,出国(境)定居、留学、从事劳务的党员是否按照规定办理了相应手续。“三核”:一是核准流动党员数量、去向、现状;二是核准“空挂”党员数量、去向、现状;三是核准“失联”党员数量、“失联”情况及原因。对每个党支部形成核查党员情况报告,提出落实流动党员管理措施、理顺“空挂”党员组织关系、寻找“失联”党员的途径办法和处理“失联”党员的初步建议。
  5.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有关问题的初步处理意见。指导工作组和党支部联系查找“失联”党员,调查取得联系党员“失联”期间的表现。形成各单位开展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情况报告,提出“失联”党员名单及建议。
  6.规范党员组织关系。学院党委制定流动党员管理制度,对外出时间6个月以上、地点比较固定的党员,转移其正式组织关系;对外出时间较短或外出时间较长但暂时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发放流动党员活动证,并进行相关教育,确保其持证参加流入地党组织活动。对“空挂”党员及其他组织关系不顺的党员,按照组织关系管理文件规定和有利于党组织日常管理、有利于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要求,转移其正式组织关系。对出国(境)定居的党员,以及出国留学、劳务人员中的党员,未办理手续的,区别情况,按照规定补办手续。


           水利水电学院党委
  2015.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