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海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现就2025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资格审核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方取得调剂复试资格。提交材料与报名信息不符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责任由考生自负。考生在调剂复试报到时需提交的核验材料具体参见《水利水电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细则》(网址:https://sdxy.hhu.edu.cn/2025/0317/c5764a299664/page.htm)
二、调剂复试内容及成绩构成
调剂复试内容及成绩构成具体参见《水利水电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细则》(网址:https://sdxy.hhu.edu.cn/2025/0317/c5764a299664/page.htm)。
三、相关事项确认
(一)确认内容
1.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调剂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调剂系统”)中收到我院调剂复试通知并确认参加调剂复试的考生需登录河海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确认复试并缴纳复试费,复试费标准为80元/生。未缴纳复试费者不得参加复试;已缴纳者如因个人原因未参加复试,不予退费。
2.确认本人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若有误,请更正后提交,以免影响后续录取通知书等相关材料的寄送发放。
3.请仔细查阅《河海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网址:https://gs.hhu.edu.cn/_upload/article/files/d3/f5/5f59a9e141e7b3650fdcd759523d/c1e3fc0a-865c-4b7d-8df1-6c6ac8962959.pdf)中公布的复试科目,选择确认参加复试所选择的科目,确认错误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确认方式
登录河海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网址:https://yzss.hhu.edu.cn/logon,系统登录用户名为考生编号,初始密码为有效居民身份证号码),招生项目选择“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在“复试结果查询”模块中进行“缴纳复试费”、“确认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确认复试科目”,完成以上操作确认无误后,点击“确定信息无误,并参加复试”按钮,提交后不能修改,请谨慎操作。
(三)确认时间
请有关考生于北京时间2025年4月9日下午15:00之前完成相关事项确认,逾期无法操作。
四、调剂复试安排
1.报到安排
时间:2025年4月10日15:30-16:30
地点:河海大学西康路校区水电馆301会议室
所有考生按要求带齐所有材料报到,进行身份核验和资格审核,身份核验和资格审查不通过不可参加后续考核。报到时一并收取以下面试材料,请将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
提 交 材 料 | 份 数 |
大学阶段学习成绩证明 | 1 |
各类证书(英语等级考试、计算机等级考试、各类竞赛等) | 1 |
各类荣誉证书、奖状或证明材料 | 1 |
已发表的相关学术论文、专利、技术报告等能证明个人学术能力的材料(请提供期刊封面+目录+正文,或者知网检索页+论文全文;授权专利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及专利的正文) | 1 |
2.专业课笔试安排
时间:2025年4月10日18:30-20:30
地点:河海大学西康路校区(西康路校区1号和3号门地址为南京市鼓楼区西康路1号,西康路校区2号门地址为南京市鼓楼区虎踞路88号)
具体考场安排请于2025年4月9日登录河海大学研究生院官网查看。
笔试应试相关要求可参见一志愿复试笔试相关要求。
(网址:https://gs.hhu.edu.cn/2025/0320/c17279a299826/page.htm)
3.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综合面试安排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听力及口语测试、综合面试 候考时间地点 |
083700 | 安全科学与工程 | 时间:4月11日8:00 地点:西康路校区水电馆301 |
085700 | 资源与环境 | |
085900 | 土木水利 |
五、其他
1.复试期间,考生凭初试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校园,不允许校外车辆进入校园,请考生切勿自驾前往。
2.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河海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考场规则》《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节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考试违法行为处罚规定(摘要)等材料(附件2-4),以免影响考试!
3.本通知由水利水电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提及事项按照上级部门文件、《河海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河海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目录》《水利水电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细则》《河海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须知》等执行。
水利水电学院地址:河海大学西康路校区水电馆
联系人:初老师
联系电话:025-83787717
监督举报电话:025-83787321
传真:025-83786511
邮政编码:210024
电子邮箱:hhusdyyzb@qq.com
通信地址:南京市鼓楼区西康路1号河海大学
水利水电学院
2025年4月8日
附件:
0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考试违法行为处罚规定(摘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