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发布者:水电院
发布时间:2015-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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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4〕28号),结合我校的具体情况,现将2015年劳动节放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5月1日(星期五)放假,与周末连休,共三天。5月4日(星期一)上班。
二、其他事项
1、节日期间,各单位要加强值班,认真做好安全保卫和卫生防疫工作。
2、若单位组织集体外出,需将活动负责人、行程、外出人数等情况于放假三天前报校长办公室备案。
3、节日期间外出人员要遵纪守法,注意安全,加强自我防范。
校长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