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水电学院大型仪器管理办法(2021暂行)

发布者:水电院发布时间:2022-05-24浏览次数:257


第一条 除涉密仪器外,凡资产系统中属于我院、单台(套)设备账面原值不低于40万元人民币、用于教学或科研的仪器设备(含软件),均按照《河海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办法》以及《水利水电学院大型仪器管理办法》进行日常管理与使用。

第二条 建立完善的大型仪器管理体系。形成“水电院实验中心——大型仪器运维实验人员——大型仪器使用人”三级管理模式,落实大型仪器实名制管理制度,发挥大型仪器的重要作用,提高开放共享能力,落实各项工作。

第三条 建立完备的大型仪器技术档案。包括但不限于大型仪器的采购论证报告、采购合同、验收报告、功能简介等技术资料,以及依托大型仪器产生的实验成果包括项目合同、论文、专利、获奖等,应由实验中心备份归档。

第四条 水电院实验中心主要职责为:

(一)组织成立大型仪器建设规划工作小组,明确大型仪器管理联络人员、大型仪器运维实验人员、仪器使用责任人、采购负责人,负责院级大仪平台运维管理;

(二)定期组织实验技术培训、实验室安全知识培训等活动;

(三)负责水电院大型仪器运维与使用的自查和考核工作;

(四)做好学院大型仪器开放共享的宣传与信息发布等工作;

(五)做好学院大型仪器技术档案的建设工作;

(六)做好水电院实验设施有偿使用经费账号的管理工作;

(七)配合职能部门落实大型仪器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五条 大型仪器运维实验人员的主要职责为:

(一)配合实验中心完成学校要求的各项工作;

(二)汇总、整理并及时更新大型仪器的技术档案提交实验中心归档;

(三)联系设备厂家定期对大型仪器进行维护、保养、调试;

(四)负责大型仪器的预约管理、二次开发等工作;

(五)负责大型仪器及所处环境的卫生管理、仪器标识、操作规程上墙等工作。

第六条 大型仪器使用人主要职责为:

(一)遵守校、院各项实验室管理办法的规定,严格履行《实验室准入制度》、《水电院实验中心设施有偿使用办法》等;

(二)执行大型仪器预约使用制度,及时填写《河海大学大型仪器使用维护记录本》,同时在“大型仪器开放共享网络管理平台”上同步录入使用记录;

(三)及时提交依托大型仪器实验相关的合同文本以及论文、专利、奖项等实验成果,用于实验中心归档;

(四)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实验技术培训以及实验安全知识培训。